巴生中华独中 - 书法研习社

星期四, 4月 19, 2007

巴生中华独立中学书法研习社章程

1.名称
本社定名为“巴生中华独立中学书法研习社”,简称“书法社”

2.章程
a.
发扬中华民族固有之书法、篆刻艺术
b.
培养同学对中华文化产生浓厚的兴趣
c.
学习关心周边事务及对美的鉴赏能力
d.
培养有自治,自学能力的新一代
e.
为学校开创并延续良好的学术风气

3.社员八责
a.
博览-多看历代书法家中的佼佼者。以及各种文字资料和文学著作。
b.
勤学-这是指要勤练书法。
c.
细查-一本被贴在手,那么多字应逐字细加分析研究,找出其中的某种规律,为我所有,受益一世。
d.
强记-看到好的字应该尽可能的记住字好的地方,哪怕是细微末节。看过就忘,等于没看。
e.
思路要广,这可以指学习,也可以指创作,不能想象。一个思路狭义的人,是不会创作出高明的作品来的。
f.
多临-学习不能停留在笔头上、口头上,不沉下心,写他击败、几千遍,说得再好也等于零
g.
活用-今天临了一遍,觉得其中学到不少道理,掌握了不少技巧,在自己的创作中很快能把学到的用上去,这就是活用”。有些人临碑极好,一旦创作起来,写出的东西远不如临到的好,这就是学与用脱节的缘故。
h.
求变-这是学习书法的最后境界,难道一辈子就临大师们的作品,照搬大师们的风格吗?当然不是。学到最后,只要加进一个的学识、修养,在传统的基础上创造一条新的路子,才是有出息的书法家,当然,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难,或许你一生永远达不到这一点,但总觉得朝着这个方向不断的努力。


4.
组织
a.
本社负责老师为本社顾问老师。本社执委团负责领导推动本社址一切活动
b.
如顾问老师没有意愿当本社的指导老师,执委团可在校内或校外寻找适合认识充当本社指导老师
c.
执委团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纪律股股长1人,学术股股长1人,活动股股长1人,财政1人,队长2
d.
社长有顾问老师、顾问、卸任社长从执委中选出
e.
副社长由顾问老师、顾问、卸任社长及卸任副社长从执委或团员中选出
f.
各执委由现任社长、现任副社长、卸任社长、卸任副社长从执委或社员中选出
g.
社员是经过面试审核合格而直接上任
h.
本社共分为二队,每队各有一位队长
i.
本社服务务二年或以上且为高三的社员,被称为“顾问”
j.
顾问对本社有督促与辅导的责任,应随时提供各项意见及指导
k.
顾问须在上半年期间执行卫生工作,而活动须在毕业考前两个星期才可以暂停

5.职权
社长
a.
知道及统筹本社各执委工作
b.
对外代表体团
c.
推动体团一切议案
d.
召集会员大会,执委会,并担任主席
e.
处理社内事务及纪律问题

副社长
a.
指导并督促本社各执委工作
b.
处理社内事务及纪律问题
c.
协助社长执行任务

课程股
a.
负责社员出缺席事宜
b.
负责与指导老师讨论课程与课程的安排工作
c.
管理书法室,安排及督促值日工作
d.
采购本社所需用品
e.
负责维持校园内校外比赛秩序
f.
负责处理申请表格

活动股
a.
加强社员的联系
b.
激励社员的士气
c.
负责举办团康活动
d.
负责一切活动场地的申请与卫生
e.
负责校外参加比赛事宜
f.
负责点算社员上来的作业

学术股/壁报股
a.
负责书法室布置工作
b.
写公文,布告等
c.
负责团员大会,执委会之会议记录
d.
保管本社一切文件、图书
e.
负责本社一切财务之管理
f.
负责制作活动宣传海报的安排工作
g.
负责资料的建挡与归类工作

财政
a.
收缴保管本社经费事宜
b.
负责向队长催收社费
c.
定期公布本社财务状况

队长
a.
负责该队领导工作
b.
召集该队之会议,并担任主席
c.
分配并督促社员例常工作
d.
加强队员联系
e.
进行辅导工作
f.
负责向队员催收社费

6.任期
a.
本团执委及社员任期一年,可连任之

7.会议
a.
会员大会于每学期举行一次,召开会议之通知最迟在开会前三天发于个社员,最少要由全体社员的三分之二出席,会议方为有效
b.
执委会议于每学期举行最少两次,召开会议之通知最迟在开会前三天发于个执委,最少有由全体执委的三分之二出席,会议方为有效
c.
执委有权召开临时执委会议,若有三分之二的职位以书面要求召开临时执委会议,并说明召开临时执委会议的理由,社长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七天内召开
d.
若有三分之二的社员以书面要求召开临时社长大会,并说明召开临时社员大会的理由,社长印在接到申请后的十天内召开
e.
顾问老师与社长有权在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执委会议,并说明理由,且不须在三天前发通知书。
f.
本社一切会议在召开需经过顾问老师的批准

8.经费
a.
社员必须准时叫交社费
b.
社费款额为上半年20元,下半年20元。

9.请假事宜
a.
如遇社长缺席时,代行社长一切职权。

10.处罚方式
a.
每位社员每学期有50分学会活动分数
b.
社员若被扣20分,见社长
c.
社员若被扣40分,见顾问老师
d.
社员若被扣50分,将勒令退社,且该学期学会分数将未达到及格

11.活动
a.
书法社社员与每逢星期六与书法室进行活动,社员须于指定时间之前在书法室,否则以迟到论
b.
活动时,社员需穿上社服
c.
活动时,社员须带毛笔,字帖,印章,刻刀,印泥,印谱,讲义

12.校外比赛
a.
社员须准时在指定的地点集合
b.
社员须自备笔,印章和印泥,耳墨、碗和布由书法社提供
c.
社员须出席一切在巴生县的校外比赛,而一些较远的比赛,社员可选择参加与否
d.
社员不能中途离开赛场,除非有特殊的原因

13.扣分制度
a.
缺席例常活动、临时集合、校外比赛,若没有申请或申请不批准者,将被扣二分
b.
迟到例常活动、临时集合、校外比赛,若没有申请或申请不批准者,将被扣一分
c.
任何社员在没有申请之下不穿书法社社服出席活动或校外比赛,将被扣一分。如特殊情况,须在三天前向课程股以书面(A4)申请
d.
整理书法室不符合标准的队别,将被罚整队扣一分
e.
活动时,被学术股股长发现美带毛笔、字帖、刻刀、印泥、印谱、印章、讲义者,将美想法一零吉
f.
无法在指定时间内交上书法作品及篆刻作品者,将每项扣一分

14.书法室
a.
书法室的值日工作由各队轮流
b.
社员须经常保持书法室整洁,使用书法室后须打扫干净
c.
严禁破坏书法室内的任何物品,否则照价赔偿
d.
书法室将于指定时间内开放,特殊需要须向课程股申请
e.
任何属于书法室的财物,不准将之携带出,除非得到学术股股长允许
f.
欲申请在书法室住宿者须向课程股股长书面(A4)申请,并的顾问老师与社长批准

15.修改权
本社章程若有未尽善之处,本社执委团有权删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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